杨猇茸,昆明房地产建筑工程纠纷律师,现执业于云南慧申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我们每天会面临各种各样的合同,对于合同的知识您了解哪些呢只有了解清楚了合同的有关事业才能更好的进行事务处理。接下来和一起学习一下,常见的工程合同有哪些希望能够帮助您解决当前的问题。
一、常见的工程合同有哪些
1、固定总价合同的合同价
固定总价就是按商定的总价承包工程。它的特点是以图纸和工程说明书为依据,明确承包内容和计算包价,并一笔包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非建设单位要求变更原定的承包内容,承包单位一般不得要求变更包价。这种方式对建设单位比较简便,因此为一般建设单位所欢迎。
2、按量计价合同的合同价
按量计价合同以工程量清单和单价表为计算包价的依据。通常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或专业估算师提出工程量清单,列出分部分项工程量。
例如挖土若干立方米,填土夯实若干立方米,混凝土若干立方米,墙面抹灰若干平方米等等,由承包商填报单价,再算出总造价。因为工程量是统一计算出来的,承包商只要经过复核并填上适当的单价就能得出总造价,承担风险较小;发包单位也只要审核单价是否合理即可,对双方都方便。
目前国际上采用这种承包方式的较多。在我国,作为工程造价计算方法的改革方向,已开始推行。
3、单价合同的合同价
在没有施工详图就需开工,或虽有施工图而对工程的某些条件尚不完全清楚的情况下,既不能比较精确地计算工程量,又要避免凭运气而使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任何一方承担过大的风险,采用单价合同是比较适宜的。在实践中,这种承包方式可细分为3种:
按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承包
即由建设单位开列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和计量单位,例如挖土方每立方米、混凝土每立方米、钢结构每吨等等,多由承包单位逐项填报单价;也可以由建设单位先提出单价,再由承包单位认可或提出修订的意见后作为正式报价,经双方磋商确定承包单价,然后签订合同,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按此单价结算工程价款。
这种承包方式主要适用于没有施工图、工程量不明即须开工的紧急工程。
按最终产品单价承包
就是按每一平方米住宅、每一平方米道路等最终产品的单价承包。其报价方式与按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承包相同。这种承包方式通常适用于采用标准设计的住宅,中、小学校舍和通用厂房等工程。
但考虑到基础工程因条件不同而造价变化较大,我国按每一平方米单价承包某些房屋建筑工程时,一般仅指±0标高以上部分,基础工程则以按量计价承包或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承包。单价可按预算定额或加调价系数一次包死,也可商定允许随工资和材料价格指数的变化而调整。具体的调整办法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按总价投标和决标,按单价结算工程价款
这种承包方式适用于设计已达到一定的深度,能据以估算出分部分项工程数量的近似值,但由于某些情况不完全清楚,在实际工作中可能出现较大变化的工程。
例如在铁路或水电建设中的隧洞开挖,就可能因反常的地质条件而使土石方数量产生较大的变化。为了使承发包双方都能避免由此而来的风险,承包单位可以按估算的工程量和一定的单价提出总报价,建设单位也以总价和单价为评标、决标的主要依据,并签订单价承包合同。随后,双方即按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与合同单价结算工程价款。
4、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合同价
这种承包方式的基本特点是按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加上商定的总管理费和利润,来确定工程总造价。这种承包方式主要适用于开工前对工程内容尚不十分清楚的情况,例如边设计边施工的紧急工程,或遭受地震、战火等灾害破坏后需修复的工程。
二、法律特征
1、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以建设计划和具体建设设计文件已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前提。签订施工合同须以履行有关法定审批程序为前提,这是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物为建筑产品,需要占用土地,耗费大量的资源,属于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是没有经过计划部门规划部门的批准,不能进行工程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报建手续及施工许可证,更不能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原计划项目功能的,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2、承包人主体资格受到严格限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除了在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外,应当遵守企业资质等级管理的规定,不得越级承揽任务。
3、签订及履行施工合同受到国家的严格监督管理。
国家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实行招标投标制度。《招标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第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行备案制度。
建设部第89号令,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辽宁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条例》及《大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都对施工合同备案做了法律规定。
在施工过程中,各级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还要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进行全面监督。
通过的介绍我们知道了常见的工程合同有哪些比如固定总价的合同,按量计价的合同,单价合同,以及成本加酬金合同等等,以上都是合同的种类,了解清楚了这些合同就能够更好的进行成本预算,感谢您的阅读。
工程的结算方式多种多样,但是适用的比较多的情况往往可能是先付一部分等工程竣工后再付一部分。这在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那么,工程尾款结算申请书范本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的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我公司负责施工的 xxx 项目。于xxxx年 x 月 x日开工,至 xxxx年x月x日竣工,根据双方签订的《天津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保修期为一年,于xxxx年 x月x日到期,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特向贵公司申请支付工程保修尾款,工程保修尾款金额为xxxxx元。 特此
施工单位:
xxxx年 x月x日
使用单位意见:
xxxx年x月 x日
1、转变思想意识。甲乙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地位相同,设计单位不应一味只强调搞好服务,不要太过担心因为追讨欠款,而失去客户,企业的竞争是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信誉的竞争。从思想意识上回归到双方签署的合同上来,甲方侵权后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即合同法处理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建立且强化合同管理及设计收费管理制度
设计单位的合同签订履行,一是业务部门:签署合同的部门,院所直接面向市场,院所即是合同的签署部门,也是项目设计的生产部门;二是合同的管理部门,也就是经营管理部门,负责合同审查备案,履行检查;三是收费开票部门-财务部门,反映应收账款数额、开票后的欠款时间及每次还款情况。
3、加强催账管理,利用诉讼时效中新的规定,确保公司不丢诉权。
4、善于拿起法律武器,通过诉讼立案或仲裁,促其和解 。
5、根据诉讼或仲裁结果,及时申请强制执行。
工程尾款是建设单位为了促使施工企业重视工程的收尾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全部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任务,对于施工企业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已完工程,在进行工程价款的结算时,暂时保留的那部分工程价款。这部分工程尾款为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预算造价的5%。在实际工作中,工程开工后,施工企业预先向建设单位收取一定比例的备料款,工程达到一定进度时开始起扣,以后按照工程的进度陆续将备料款扣回;建设单位保留的工程尾款,待建设项目完全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办理竣工决算时,施工企业再收回。
质量保修金
所谓质量保修金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或施工单位在工程保修书中承诺,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以维修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
在工程竣工后第一时间我们就要向建筑公司递交一份尾款结算申请书,因为要尽早结算自己的工资款项。以上就是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工程尾款结算申请书范本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